一言:达哉达哉白乐天,分司东都十三年。

出自 唐朝 白居易的《达哉乐天行(一作健哉乐天行)》

古诗原文

达哉达哉白乐天,分司东都十三年。七旬才满冠已挂, 
半禄未及车先悬。或伴游客春行乐,或随山僧夜坐禅。
二年忘却问家事,门庭多草厨少烟。庖童朝告盐米尽,
侍婢暮诉衣裳穿。妻孥不悦甥侄闷,而我醉卧方陶然。
起来与尔画生计,薄产处置有后先。先卖南坊十亩园,
次卖东都五顷田。然后兼卖所居宅,仿佛获缗二三千。
半与尔充衣食费,半与吾供酒肉钱。吾今已年七十一,
眼昏须白头风眩。但恐此钱用不尽,即先朝露归夜泉。
未归且住亦不恶,饥餐乐饮安稳眠。死生无可无不可,
达哉达哉白乐天。